能源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其中照明讓人類最早體認到能源使用之方便性,而隨著經濟發展,生活水準之提高,日、夜間照明之質、量、強度及點亮時間亦不斷提升,我國住商部門全年照明用電約占28.0%,僅次於空調用電占比30.5%,同時對照明之奢求與無形浪費之習慣與日俱增,舉目皆是,舉例來說:
1. 沿用傳統高耗電之白熾燈作照明:
如樓梯間、陽台、浴室照明及一般室內照明用之檯燈、神明燈、水晶燈具,以及公共之出口及消防指示用燈;家庭、百貨專櫃、櫥窗及藝品之投射鹵素燈;百貨櫥窗用之高功率鹵素燈等,這些白熾燈皆較目前市售替代產品如省電燈泡、陶瓷複金屬燈、LED等產品耗電約多3~7倍。
2. 非必要場所經常點亮或24小時點亮:
如大部分時間無人使用之茶水間、廁所、樓梯或走道等空間照明;24小時持續點亮之商店招牌燈及騎樓照明。
3. 白天晝光充分區域燈也照常點亮:
如靠窗之辦公空間、走道與開窗之樓梯間、具天窗大樓中庭等。
4.部分場所照度超出國家CNS照度 標準:
依調查顯示20~50%之茶水間、走廊、樓梯間、廁所等空間照度約150~315勒克斯(Lux),遠超過CNS標準(如附 件)75~150勒克斯,部分辦公室、賣場也有相同現象。
照明燈具既發光也發熱,根據研究照明多用1度,空調多耗 0.3~0.5度電。有鑑於此,本次響應「世界環境日」摒除舊習活動,率先於夏月之前推動「全民節能減碳從燈做起」運動,除倡導大家養成隨手關燈、改變換 燈之節能低碳生活習慣,適逢電價即將調漲,更可彰顯實質節能好處減少衝擊。
以換燈習慣來說,大多數人什麼型式燈或燈具壞了才換,而即使換 也依原型式燈具汰換。事實上近年照明節能科技進展快速,目前各類場所之照明,具成本效益之省電的替代產品已相當多,這些替代產品相較於傳統光源除省電皆超 過30%,平均壽命也長2.5~10倍,可替代之市售產品及其省電率,整理如附表。舉例來說:
1.一般家庭或商業用之白熾燈換成省電燈泡,省電60~75%。
2.一般辦公室用之傳統式安定器T9螢光燈管(俗稱日光燈)換成T5電子式螢光燈管,省電
20~50%。
3. 家庭用神明燈、廟宇用光明燈換成LED燈,省電86%以上。
4.商業照明及櫥窗投射用鹵素燈換LED燈或陶瓷複金屬燈,省電 70~90%。
此外,以關燈習慣而言,依目前電價、燈泡或燈管之價格及其壽命估算,離開3分鐘以上,關燈就有淨節約獲利效果。因此如能隨 手關燈,或搭配光感測自動開關、人員感知自動開關,便可省下不必要照明用電浪費,例如:
1.辦公室午休關燈1小時,可省10%。
2. 廁所、茶水間、樓梯間照明及可晝光利用場所,在無安全顧慮下,有人使用時以手動或人員感知自動開關,以及臨窗場所利用光感測器自動開關,至少可省電 30~90%。
3.超過國家標準照度之場所,檢討後予以照明減盞。
4.24小時之便利超商或一般商店之騎樓照明,日間利 用自動或晝光感測熄燈,亦可節省一半之照明用電。
5.午夜12點後之廣告招牌燈若利用時間控制或晝光自動熄滅,亦可節省6小時用電。
能源局強調,全國照明年用電高達260億度電,占全國總用電之11.3%,若全民汰舊換新採用市售高效率照明產品,光換燈就可省下約38.3億度電,而關 燈、減燈之省電效益也有3.6億度。此外,間接之空調用電節省也有1.1億度電,總計改變換燈、關燈習慣就可省下42億度電,相當110萬戶一般家庭之年 用電量,減少267萬噸二氧化碳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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